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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组织机构系统

 

二、工作制度体系

学院实行“四会五委”工作制度体系,达到“质量立系、科研兴系、教授治系、民主理系”的目标。

(一)四会制度(决策执行体系)

1.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。对涉及全系的学科专业、师资队伍、聘用、职称评审、经费、采购、学生与教职工奖惩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。会议时间根据需要确定。会议规则为:个别酝酿、会议研究、集体决定、个人负责。

2.院务会议制度。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,按照PDCA模式安排、检查、验收周、月、学期工作,对系主任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行政事项进行研究决策。议决事项与议程由系主任在征求有关意见后提出。每周一上午召开。

3.教职工大会制度。通报有关信息,布置、检查面上的工作。一般每周三下午召开。会议内容与议程由总支书记与系主任商议后确定。

4.教学系例会制度。教学系实行专业建设责任制,全面负责本系所管理的专业的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师资建设、科研工作、教学工作、师训干训工作等。

四会制度确定事项,分别由办公室主任、系主任、各秘书、辅导员、专项工作组等落实,分管领导负责督办、检查、指导。

(二)五委制度(审议咨询体系)

1.教学工作委员会。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召集,成员由各系主任、教学秘书等组成。教学工作委员会就专业建设、教学管理、教学评价、教材建设、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。

2.学术委员会。学术委员会兼有系教授委员会和人事委员会职能,成员一般由5-7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组成(部分成员应由在学院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“双肩挑”其它单位教师担任),主任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担任。学术委员会就学科建设、实验实训室建设、课题立项、学术评价、人才引进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年度经费预算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。

3.学生工作委员会。由总支书记、副书记、辅导员、有关教师、班主任组成。学生工作委员会就学生工作计划、就业、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学风建设、奖惩等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。学生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。学生工作委员会核心成员由总支书记、副书记、辅导员组成,每周一上午系务会议之后召开例会。

4.教学督导委员会。会议由主任召集,主要参与制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等工作,并组织实施。对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等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、检查、评价和指导。对学院的教风、师德师风、学风进行督导,经常深入课堂、实训室、顶岗实习现场等教学第一线,了解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情况,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,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汇报。负责督导、检查学院教师的职业道德、业务水平、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,参加教师试讲、考评、职称评聘等工作。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,完成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安排的具体工作。

5.经费监督委员会。成员由全院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,由3名委员组成(院、系领导不得进入该委员会)。经费监督委员会就院年度经费预算、决算、经费收支、分配等进行监督、审查并向全院汇报。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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